除尘设备检验结论与检查验收关键词:除尘器,江苏废气处理,江苏活性炭吸附设备建立科学检验机制,按规范体系组织产品检验:
(1)检査数量:按样本量10%抽检,不能少于5件。
(2)检验方法:按产品标准规定办理。
(3)质控方向:符合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。
(4)建立质检报告出示制度。
检査验收
按《GB 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、《GB 50205—2001钢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》和《YB/T 9256钢结构、管道涂装技术规程》执行。